文件工作:不要從新製作文件


保良局馮晴紀念小學校長林向成先生

在準備文件的過程中,我清楚跟老師說,我們不需重做沒有記錄的文件。例如法例是要求所有人員包括學生、老師也要了解一些職業健康法例,但我一向也沒有向老師提及。在這樣情況下,我們是不會虛作文件。我強調,若我們曾經做過某些事情,但只是記錄不清,這是可以補回的。這些情況只佔文件總數量的小部分。整個過程中,我強調的是不虛作資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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